退换货细则


1、判断实际收货日期规则:欧盾国际配送上门订单、合作物流配送订单,均以物流反馈客户实际签收日期为准。
2、客户寄回商品时需要在包装里附有如下书面内容:
    1)  受理单号、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;
    2)  需退/换/修的商品订货号、型号、数量、退货原因。
3、退换货需提供证明材料:
    1)  整个包裹图片、发货清单图片、产品外包装图片和产品细节图片;
    2)  为保障准确性,并提高退换货效率,证明材料不能涂画、挤压。
4、运费承担:
    1)  由欧盾国际引起的退换货,运费由欧盾国际承担;
    2)  其他原因引起的退换货,运费由客户承担。
5、退换货期:如果出现商品错发需要退换货的,经确认核实后,在收到客户退回货物后将第一时间处理客户补发或退款事宜。
6、关于发票:
    1)  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,客户尚未抵扣,须退还增值税发票;
    2)  如果已经抵扣,请提供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》;
    3)  如以上不能提供,客户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税金损失, 即发票含税金额的13%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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