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换货范围


1、主观退换货
欧盾国际商城所售商品,部分商品自签收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,可以申请无理由退换货,自签收之日起7-15天,收取退货金额的20%作为退货手续费,超过15天以上的主观退换货,概不处理。可以退货的型号以网站标注为准,凡是标记★的商品适用于主观退换货,没有标记的商品型号均不退换。
退换货须知:
    1)  退回的商品需确认包装完好、数量准确、不影响二次销售;
    2)  退货的同时,需退还发票原件和相关文件(包含但不限于发货单,收货单,产品说明书,保修卡等凭据);
2、不适用退换货说明
欧盾国际商城所售商品均为全新正品,为保护消费者权益,以下商品不适用于退换货:
    1)  根据客户需求特别订购的商品,如定制商品、代购商品、大批量订购的商品等;
    2)  易耗品、一次性产品、特价商品;
    3)  根据商品性质,经客户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代购类商品;
    4)  任何非欧盾国际商城出售或未能出具欧盾国际开具购买发票的商品;
    5)  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。
3、影响二次销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:
    1)  外包装损坏、已拆封、开包、使用过或缺少配件的商品;
    2)  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或因自身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商品;
    3)  未经授权的维修、误用、碰撞、疏忽、滥用、进液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,或撕毁、涂改标贴、机器序号、防伪标记;
    4)  在退回欧盾国际的过程中,因欧盾国际以外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商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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